中新社济南8月19日电 (孙婷婷)“水质年均值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山东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处处长邵长城19日表示,该省同河南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动实现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稳中向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2021年1-7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邵长城介绍说,山东与河南两省将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作为补偿标准。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给予河南100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给予山东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除了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山东还印发《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指导意见》,探索省内流域上下游地区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邵长城称,根据规定,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类别或者特征因子浓度值作为补偿基准,每个断面年度协议补偿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断面上游或者下游为界河的,补偿金额由左右岸县(市、区)平均分配或者由上级部门审核确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说,该省还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工作重点,开展综合执法行动。今年1月至7月份,山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011件,罚款金额7.2亿元,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减免处罚548家次。
截至目前,山东建立起涵盖空气、地表水、海洋、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纵向生态补偿及横纵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实现环境质量“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十三五”累计兑现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3亿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的提前完成。(完)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