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大对弃养宠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李渊
养宠物可以排解内心孤独,为人们带来快乐。于是,有人心血来潮就去养宠物,但时间一长磨灭了耐心,便随意遗弃。上海浦东警方近日查处首例养犬人遗弃老年犬只案,当事人吴某明确表示已弃养该犬。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
近年来,城市中的流浪狗越来越多,其中不少是被弃养的宠物犬。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已被诟病多年,弃养者通常会觉得自己有苦衷,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无论何时,弃养行为令人不齿,甚至会遭到有关部门处罚。
如何才能避免更多弃养情况的出现?首先须借助外力优势,制定完善养犬规定。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逐步规范养犬人的饲养行为,但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养犬程序相对简单,缺乏约束和惩处力度。日本在养犬流程细化方面值得借鉴,该国2002年出台《关于家庭动物饲养和保管基准》,从养犬登记包括养犬用途、数量、种类到养犬过程中的疫苗注射、犬只饲养,再到最后的犬只死亡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对犬只实行“终生负责制”,全流程追踪,时刻关注犬只动向,严格监管,确保每只宠物犬都有好归宿。
其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弃养成本。在我国,饲养一只宠物犬门槛很低,无论是领养、购买或是拾捡都可以满足。而弃养代价低,则是造成流浪狗数量激增的原因之一。在日本,如果犬主人有虐待或遗弃动物的行为,将面临被处以最高30万日元的罚款。在德国,如果遗弃犬只,养犬人将会被处罚9万欧元,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当然,重罚并不是减少弃养的唯一途径,还可以与个人征信、黑名单等多种渠道挂钩,提高养犬人的信用意识,减少弃养行为。
最后,提升公众文明养犬素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明养犬的公众意识,如免费发放犬类驱虫药物、遛狗绳等,在持续的熏陶中,循序渐进地推进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