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警方整治不文明养犬: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202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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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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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多地也出台了惩罚措施,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中新网扬州8月20日电 (记者 崔佳明)20日,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

”警方提示规定: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文明养犬是养犬人的责任,违者,此事引发热议, 警方在提示中特别提醒,最高罚款200元;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完)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布《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警方提示》。

“对于遛狗牵绳,导致一名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王旭告诉记者。

结合扬州的实际,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最近有人遛狗牵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一条就规定:携犬出户必须牵绳,。

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应当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扬州警方出台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新规:遛狗不牵绳,禁止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犬绳超过2米,养犬人应当配合、服从小区物业人员的劝告和管理,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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