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狗女孩”再回应:没看到老人被狗绳绊倒,事后害怕做噩梦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事件发生后,“牵狗女孩”小月(化名)因当时离开现场,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小月生活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未满13周岁,即将升入初中。
8月20日下午,小月此前就读小学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等人前往小月家探望,并给她做心理疏导。
20日晚,接受了心理疏导后,小月再度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当时,她赶到路口时,老人已倒在地上,她没有看到大白狗的狗绳绊倒老人,直到民警找上门时,她的父亲要求看监控,她才通过监控视频得知真相。
小月说,事后,她也害怕的,最近几天都没睡好,做噩梦,也会想到老人。
官方称老人家属暂不追责
19日23时50分左右,小月对澎湃新闻称,事发当天8月17日,狗主人不在家,狗主人的母亲在家,经狗主人母亲的同意,她牵大白狗出来玩;老人被绊倒后,她有点蒙了,就想着把狗还回去,于是牵狗离开了现场。这是距离事发54个小时后,小月首次对外发声回应。
20日晚,接受了心理疏导后,小月和记者聊天时,再度回应称,当时,她赶到路口时,老人已倒在地上,她没有看到大白狗的狗绳绊倒老人,以为是哪只狗把老人撞倒了,直到民警找上门时,她的父亲要求看监控,她才通过监控视频得知真相,“跟民警也是这样说的”。
小月说,事后,她也害怕的,最近几天都没睡好,也会想到老人。
19日晚,在喝了大量酒的情况下,小月的父亲罗杨(化名)向澎湃新闻表示,他没有给过去世老人麦某家属钱。他坚持认为,狗不是他家的,他们没有责任,“如果是我们养的狗,一切赔偿都愿意承担”。他称,他跟民警也是这样说的,事发后,他没见过狗主罗某,也没见过麦某的家属,都是和警方沟通的。
一天后,罗杨的态度有所转变,他说自己“很内疚”,毕竟人出事了,他们也有赔偿的责任。
澎湃新闻从杏坛镇宣传文体办了解到,目前,经过多次协调,发生意外的老人家属方暂时同意,将不会追究女孩责任。
女孩接受心理辅导
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20日下午, 镇政府派妇联工作人员和社工来到牵狗女孩家中,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当日19时许,澎湃新闻在小月家看到,小月正在接受心理疏导。此次来访的人主要有杏坛镇教育办德育专干陈姓工作人员,以及心理辅导老师苏老师、小月的小学班主任尤老师以及小学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小月被当地人认为是“问题少女”,有一些不良习惯。同时,她的家庭教育也有所缺失,父母早年离异,她和母亲没什么联系,而相依为命的父亲脾气大,且长期酗酒。
尤老师是小月一至六年级的班主任,她说,小月的家庭情况特殊,一直是老师重点关注的学生,她也经常来家访,“一年到访好几次”。这次过来,她主要了解小月心理,再看怎么帮她,“(小月)表面上比较正常,但她的内心还需深入了解”。
在尤老师印象中,小月有时会迟到,但本质上不坏,也有很多优点。她希望小月不要学坏,希望她的爸爸能多花点时间照顾孩子。
罗水社区有河涌经过,暑假期间的溺水问题一直受老师关注。在尤老师看来,像小月这样的孩子,平时缺乏父母监管,更要注意安全,学会游泳很有必要。尤老师问小月暑假做了什么,小月说有帮爸爸做家务,有自习初中的数学,但还没有学游泳,爸爸没有时间陪她去练。
苏老师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和小月交流,评估小月目前的心理状况,再制定针对性的疏导措施。和小月交流后,苏老师说,小月也会上网,会看到网上的内容,发生这种事,她的心理肯定受不了,“就算是大人,也会受到冲击”。
苏老师强调,目前,小月最需要是时间和空间,需要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活。
杏坛镇教育办德育专干陈姓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小月及其弟弟的心理辅导,已经持续了一两年的时间,每个月至少会做一次;小月马上要升入初中,他们会对接好相关工作,把心理辅导继续做下去。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