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8月22日电(记者张华迎)为有效破解建设项目中“重审批、轻监管”的老大难问题,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构建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今后环评监管将从“严进宽出”迈入“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监管体系。
“过去,企业往往认为通过环评审批就万事大吉了。随着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不断推进,环评制度今后将告别‘严进宽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起,福建开始在泉州等地试点推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一年来泉州共开展约200次专项事中事后检查,撤销已备案登记表项目322个,占同期项目8.1%,监管效果逐步显现。
为明确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意见厘清了责任边界,细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网格员的巡查监督责任,确保三方职责边界清晰。
同时,为实现精准监管,意见还综合考量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状况和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区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并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在事中和事后明确不同的监管重点,避免监管“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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