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的话题近年来屡屡在就业季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澎湃新闻8月31日上午刊发报道《教师招聘歧视非全日制学历?鄂尔多斯致歉:组织者不了解通知》之后,再度引起社会舆论广泛讨论。
澎湃新闻记者随后查询发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近年来均存在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包括人才落户困难、入职被拒、就业受歧视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留言中有部分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解答,有的则尚未有正式回复。
譬如,鄂尔多斯方面已明确表示,因教师招聘组织者不了解上级通知导致非全日制研究生遭歧视在招考当中受到不平等对待,并公开致歉。而在河南商丘,官方表示已经落实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并欢迎优秀学子回报家乡。
河南商丘: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1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询问:“本人是2017级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预计今年7月份毕业,于2017年考入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拿到研究生学历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能认可我的研究生学历吗?”
河南省教育厅在5月26日答复称: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河南省教育厅表示,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下发后,河南省教育厅领导和相关处室高度重视,协调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认真研究,于2020年4月13日共同签发《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属企业,各高等学校等单位,明确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并指导所属用人单位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相关工作。
下一步,河南省教育厅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3个月之后,同样是河南,有网友今年7月17日给商丘市领导留言称,“我是一名2017年改革后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候有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国家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研究生就业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但是看到咱们是往年的人才引进中都是全日制研究生,希望今年咱们市的人才引进能够把我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给我们一个回报家乡的机会。”
对此,商丘市委督查二室8月26日回复这名网友称:“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2019年12月,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 〔2019〕1号)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如即将进行的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中,就允许2017年以来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同时,欢迎您和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来商丘创业和工作,也希望在外的商丘籍优秀人才学成归来,回报家乡。 ”
上述商丘网友28日再度留言称,“既然普通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招聘都可以落实国家政策,那么咱们商丘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作为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名参加,因为我看到咱们市以及各区县往年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都是要求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最近的商丘市中心医院招聘依然是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希望今年咱们市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能够跟洛阳、平顶山、三门峡等地市一样将我们纳入招录范围内!”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上述留言中涉及的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产生争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