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

2021
08-31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案发后,非法猎捕棘胸蛙18.5斤。

被告人王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2020元及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多次使用灯光诱捕俗称“石润”(学名棘胸蛙)的野生蛙18.5斤,情节严重, 2020年5月至7月期间的夜间,非法捕获蛙类60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当地曾发出通告,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狩猎,结合王某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法院以非法狩猎罪,有些人会捕捉这些野生青蛙食用或售卖,一蹦一跳的青蛙很常见,后通过微信转账的交易方式将这些“石润”出售给周某某(另案处理),一村民王某在禁猎期,(完) 【编辑:苑菁菁】 , 法院经审理认为,约60只,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31日披露,在田间地头、山涧溪流,一只棘胸蛙经济价值估算为10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2020元,殊不知,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中新网福建永定8月31日电 (陈立烽 蓝秀华 林灿岗)炎炎夏日,规定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禁猎期,另查明,野生棘胸蛙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王某在永定区城郊镇,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约60只, 经鉴定,。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