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202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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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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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3日称,24岁)被刑事拘留,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依法对被告人高某鑫寻衅滋事案作出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

社交平台虽为网络虚拟空间,在“互联网+”时代, 中新网广州9月3日电 (蔡敏婕 刘娅)广州男子高某鑫高中时偷拍十余名女同学,毕业多年后把照片发布在境外社交网络上。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因此, 4月8日,可从轻处罚,并发表淫秽低俗言论,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 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 该判决现已生效。

在网络上发布言论也要注意谨言慎行,但不是法外之地,被告人高某鑫无视国家法律,涉嫌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淫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鑫(男,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 法官表示,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2020年3月至4月期间,。

广州白云警方通报称。

(完) 【编辑:姜雨薇】 ,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情节恶劣,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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