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9月7日电(赵强 陈多润 胡睿)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省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担任芜湖市弋江区副区长,鸠江区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2万元,并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6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茆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