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在校园内肆意持刀砍杀多名师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被告人李小文为泄私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手段特别残暴,在学校门卫室及幼儿园教室砍伤师生数十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依法应予严惩, 今年6月4日上午,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苍梧县旺甫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的安全协管员李小文携带菜刀。
社会危害极大,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广西苍梧校园持刀伤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新华社南宁9月8日电(记者何伟、林凡诗)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苍梧县校园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