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车辆超载:一个月查处十万起 有货车超员12倍

20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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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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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吉林农村车辆超载:一个月查处十万起,有货车超员12倍

  “每年农忙时节,农用车、货车载人问题比较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后果。”今年8月初,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发布松原市“4.15”重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通报时指出,该起事故死亡12人、伤4人。

  上述事故被通报两个月后的10月4日,松原扶余市(隶属于松原市,县级)长春岭镇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经松原市相关部门证实,死者多为去收玉米的农民。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吉林,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问题突出,尤其是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载人的现象频发,该省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通报多起案例。  

  6月10日,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怀德中队查处了一起货车超员、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车核定载客3人,却一共拉载了25人,都是到附近种西瓜的村民。除驾驶室里的6人,其余19人都席地挤在小货车后边的车厢里,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

  7月22日18时,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核载3人的货车车厢苫布下竟拉了29人,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省现场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20.3万起,同比上升51.7%。农村地区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21起,同比减少195起,下降19.19%。”今年8月25日,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全省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时通报。

  在9月9日发布的另外一篇推文中,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自部署开展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7月23日至今,一个多月时间,全省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近10万起。

  但专项治理行动和交通事故的“红灯”预警仍难以禁绝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

  松原扶余市“10·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按照吉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交警部门所有民警、辅警全警动员、全员上岗,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0月5日6时50分许,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大安市舍力镇302国道方向行驶,正在执勤的大安市公安局舍力镇派出所民警发现其存在严重超员行为。

  经查,王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核定载人3人,实载40人,超员37人,超过额定乘员1233.33%。除驾驶员外,车上其他人都是务工人员。民警检查发现,该车箱用铁架焊接为棚状,为了躲避检查,驾驶员用苫布包裹得严严实实,车厢内座加了两排长条凳,车内人员挤得满满登登。

  另一辆面包车同样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并且该面包车与前述货车是一起拉载务工人员的车辆。经查,面包车核定载人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过额定乘员57.4%。

  为此,10月5日,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0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在约谈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人时指出,连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吉林省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有很大差距,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有很大差距。

  记者注意到,约谈后当天,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到松原扶余市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倒伏农作物秋收等工作。

  10月6日晚7时30分,松原市委召开10·04交通事故专题会议。松原市委书记王子联指出,要抓好农村道路交通疏堵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远近结合,突出源头治理,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抓紧探索建立农时用车、农村劳动力运输的有效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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