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众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

20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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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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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萨木于孜镇下萨木于孜村村民马海龙两天前捡到一只饥寒交迫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鵟,并及时交给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救护。伊宁县委宣传部供图

新疆伊宁县萨木于孜镇下萨木于孜村村民马海龙两天前捡到一只饥寒交迫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鵟,并及时交给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救护。伊宁县委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新疆伊宁11月25日电 (陈咏梅 雷坤坤)记者25日从新疆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了解到,伊宁县萨木于孜镇下萨木于孜村村民马海龙两天前捡到一只饥寒交迫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鵟,并及时交给该派出所救护。

  据介绍,当天12点多,村民马海龙在村里西边的一处农田放牧,发现草丛里有一只像老鹰一样的大鸟似乎被冻僵了,一动不动地任由人将其抱起。马海龙将其包起来送到了镇派出所,并向县森林派出所报案。

  “我经常在野外放牧,知道这个‘老鹰’是吃老鼠一类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海龙说。

  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前往施救。经仔细观察,确定这只大鸟学名叫鵟,体长55厘米,没有外伤。

  鵟,属于中型、昼行性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上喙边端具弧形垂突,适于撕裂猎物吞食;翅强健,扇翅及翱翔飞行。其体色变化较大,上体主要为暗褐色,下体主要为暗褐色或淡褐色,尾部散开呈扇形。常见在开阔平原、荒漠、旷野、开垦的耕作区、林缘草地和村庄上空盘旋翱翔,以森林鼠类为食。

  “因为季节变换的关系,这只鵟没有吃到东西,身体虚弱。我们希望广大群众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第一时间跟我们联系,共同保护好野生动物。”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地里亚尔·多力坤说。

  随后,民警将这只鵟带回所里投喂鲜肉和清水,等到休养具备野放能力之后将会进行野外放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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