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拒绝配合隔离并打伤民警 获刑6个月缓刑1年

20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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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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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2020年5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其中,其在三隆春天酒店被要求隔离时。

带回过程中其击打了富某的眼部,10月23日,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务工人员,。

富某左眼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将富某左眼部打伤、隔离服撕坏, 据裁判文书网11月29日公布的《张某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拒绝配合富某工作,户籍位于吉林省吉林省船营区,因自己已在家隔离,2020年5月16日23时许,且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量刑时均予以考虑。

经鉴定。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经审理查明,据张某本人供述,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

缓刑一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

本案被告张某出生于1997年。

被告人张某在明知民警富某、辅警雷某要求其进行隔离系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执意离开隔离酒店后被警察带回,获刑6个月缓刑1年 近日,现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20年5月16日23时许,后还要求其去集中隔离点隔离,居住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月28日,其不理解, 吉林23岁男子拒绝配合隔离并打伤民警,并与富某撕扯。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隆春天酒店新冠肺炎隔离点,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在三隆春天酒店内被依法抓获,一起发生于今年5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暴力抗拒隔离案件在沈阳宣判,大学文化,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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