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0年十大执行案件

2021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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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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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1月21日电 (郑江洛)21日,福建法院“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暨2020年十大执行案件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玫瑰表示,去年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疫情,福建省法院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有鲜明福建特色的专项执行活动,尤其是9月份部署开展的亮剑八闽——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成效明显。

  据介绍,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8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信访办结率为100%,执结案率为93.95%,“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林玫瑰指出,最高法院考核的首执案件18项质效指标中,福建有13项名列全国前10。五类重点案件中,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率达93.02%;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到位率64.02%;涉民生案件执结2.64万件,到位金额14.63亿元人民币(下同),司法救助243人、救助金额1068.8万元,保险救助184人、救助金额201.64万元;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96亿元。全省法院先后有五项工作被最高法院及至国务院推广。  

  为了更好地宣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日前,福建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2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6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莆田中院金港公司房地产系列执行案等10个案件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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