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推动司法改革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21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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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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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沈阳4月25日电(王景巍)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情况,并介绍了辽宁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成效。  

  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国美介绍,近年来,辽宁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判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诉讼标的额较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平均缩短,庭审效率及当庭宣判率、调解撤诉率均大幅提高。

  辽宁法院根据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趋势,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诉前调解,努力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深层过滤体系,力争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为了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中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积极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在辽宁法院落地。沈阳中院在2019年出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办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办法》并在案件审理中付诸实践。2020年4月23日,沈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化工专利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查明技术事实,在全省法院起到了示范作用。

  郑国美表示,2020年,辽宁法院年度结案率维持在高位,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结案率超过95%。案件服判息诉率稳步向好。辽宁省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48%,申诉信访率为0.2%。案件调撤率再创新高。辽宁省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936件,调解171件,撤诉3595件,调撤率为76%。大量案件经法官的积极调解,均以调撤方式结案并服判息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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