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4月26日电 (武一力 蔡蕾)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湖北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974件,审结9235件,结案率92.6%。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介绍,2020年以来,湖北法院坚持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推动疫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支撑,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运用司法手段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来建立更强大、更有竞争力和更有韧性的企业,湖北法院一方面立足审判,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的特点,再加上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较严重,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较为普遍。
为此,湖北法院适当加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探索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转移、电子数据规则等,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继续推行类型化案件诉讼程序、裁判文书简化模式。同时,通过依法判决支持权利人合理支出的购买被诉侵权产品费用、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
针对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湖北法院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侵权人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依法确定合理的法定赔偿数额,对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性程度高的,从高确定赔偿数额。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提交证据。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完)
【编辑: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