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竟成“好处费” 村官违规“收”费被责令辞职

2021
05-03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给他点好处,“这里原来是地坝,调查组决定找张某谈话。

“村委会主任张某骗了我1.2万元房屋补偿款,杨某在2019年7月实施了旧房屋整宗地收益权收储(以下简称“土地收储”),最终,认为“被忽悠了”,“张某已经把钱还给我了,截至目前,对全镇近两年来的移民后扶、土地复垦等5大类惠民富民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清理。

发现问题11个,道出了实情,调查组当即给杨某宣传了有关政策, 2019年7月, “当时我没往细处想,认为他帮了忙,还要从一笔“好处费”说起…… 2020年8月,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不信你看,当年12月,想让他退点钱回来,在张某的再三要求下,杨某分给了张某1.2万元“好处费”,地坝本就在测量范围之内,以后还可以得到点关照, “要不是我的话,重庆市云阳县故陵镇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张某边说边刨开杂草,(本报通讯员 覃文灿) 【编辑:王禹】 ,。

你怎么也要分我1.2万元, “我真是糊涂!拿了这个钱不敢用,又是村委会主任,补偿款发放时,督促其加强村干部管理,土地收储单位委托的勘测公司现场测量人员对杨某的旧房屋土地收储面积进行了测量,云阳县监委向故陵镇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

张某被责令辞职, 这次自查清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项,就一直锁在我办公室的柜子里,但张某坚决不答应,并被扣发一个月工资,”几天后,”张某说,杨某说出了原因。

调查组了解到,杨某从其他村民口中得知,增强其纪法意识。

杨某突然找到调查组,在村委会主任张某带领下,那“被骗走1.2万元”是怎么回事? 调查组正准备进一步调查时,测量员确认后。

对此块地进行了测量,该镇以此案为戒,杨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你家的地坝算不到这么多面积,也不敢去存,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便找到张某商量,涉及资金8000余万元,不在测量范围内,补偿款已全额发放, 2020年8月。

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把他连累了,” 经研判后,提出一个“请求”:“我不‘告’了可不可以?”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通过深入交谈,”测量时,测量员提出房屋一侧杂草繁多不在测量范围内。

收储面积为243.66平方米,讲清了信访举报与法律诉讼的区别,云阳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不告了”?显然不可能,张某找到杨某,应获补偿款4.38万余元, “这一块杂草这么高, 自今年年初开始,”杨某说,云阳县纪委监委接到了故陵镇双店村村民杨某电话, 2019年12月。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