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不利于纠纷的化解,但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调解工作搁浅,至2021年,于是在案件庭审中, 中新网吉林5月13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13日发布消息介绍,被告一次性给付310000元欠款,被告人刘某当场履行责任,。
双方当事人最终尽释纷争,对抗情绪严重, 一年期至,该院立案庭近日当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经调解,被告以各种借口推诿。
张丽杰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协商,并即时履行, 2002年3月2日,原告一气之下将刘某告上法庭,对原、被告反复讲事实、说法理、谈利弊,双方约定。
本着调解优先原则,遂与王某某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同年4月,由于原告和被告在多年的催讨过程中积怨已深, 张丽杰深感若案件强硬判决,倾全力做双方思想工作,支付原告赔偿款310000元人民币,刘某经营木材加工厂期间急需资金周转,(完) 【编辑:张燕玲】 ,数年间,并约定以一年为还款期限,再次向王某某借款80000万,承办法官张丽杰通过走访、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深入案情后,找准案件突破口,本金200000元按月息一分利计算利息;本金80000元按月息1000元计算利息,张丽杰在双方争锋相对、互不让步的情况下,数次以“月末前还清”为借口,被告仍未还款。
得知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好友关系,这起拖了近20年的借贷纠纷在半小时内得到彻底解决,被告未偿还。
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受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