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慈善募捐行为

2021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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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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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6月16日电 (蔡敏婕 廖培金)此轮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广州市民政局16日称,该局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中严格慈善募捐行为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疫情防控慈善募捐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款物的管理使用。  

  通知强调,各慈善力量要加强与捐赠人、受益人的沟通协调,提升捐赠款物拨付和发送效率;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规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加强疫情期间慈善募捐监督检查。

  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方面,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应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并提前10日将募捐方案报送民政部门备案,因情况紧急,未能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要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同时在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在规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方面,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受赠人应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人可以变卖,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受赠人应当确保款物接受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受赠人使用捐赠款物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第一时间将捐赠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绝不允许迟缓拖延,绝不允许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受赠人应当按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对捐赠款物进行信息公开;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在加强疫情期间慈善募捐监督检查方面,各区民政局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活动的监管力度;将涉及疫情防控的慈善募捐、信息公开制度等列入年度慈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募捐的;对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对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要依法查处;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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