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9月16日电 (记者 张林虎)16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云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云辉自2002年至2019年间,利用其担任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公安分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44起,非法收受财物价值1864余万元。另外,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有价值697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与此同时,赵云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据悉,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该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