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部分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 专家研判:不代表具有传染性
中新社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10日在北京表示,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风险监测。7月3日,大连、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生产的部分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上述企业的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关信息。
毕克新介绍,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到7月9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227934个,其中产品样本43964个,内外包装样本147568个,环境样本36402个。
毕克新表示,在上述样本中,7月3日,大连海关从装载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S.A(注册编号24887)生产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一个样本中、从厄瓜多尔EmpacreciS.A(注册编号681)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三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同日,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S.A(注册编号654)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两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上述企业的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个样本检测全部为阴性。”毕克新说,对检出阳性的样本,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厄瓜多尔三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专家研判认为,检出结果不代表具有传染性,但反映出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毕克新说,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海关总署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厄瓜多尔上述三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上述三家企业产品的进口,对暂扣的货物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毕克新同时表示,中国海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等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是预防新冠病毒从进口冷链食品渠道传入风险的重要举措,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有关规定,国内法律依据充分。这是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影响国际正常贸易的开展。(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