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9日电(记者 郭其钰 实习生 苏礼昊)记者29日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浙江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引“金融活水”注入未来社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对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支持力度。
2019年,浙江启动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聚焦20世纪70至90年代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生活品质。此次《意见》指出,要明确未来社区重大民生工程定位,积极引导财政金融支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可持续推进,确保群众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按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专项授信、银团贷款、债贷结合等多种方式为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全过程提供融资支持。同时鼓励多渠道加大金融支持,以股权受让和合作开发等形式联合未来社区市场化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债权、股权和信托计划等融资方式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形成投资、建设、运营共同体。
除信贷支持外,《意见》还鼓励融资需求和信贷投放精准对接,加强还贷保障。通过建立“未来社区”贷款还款保障制度,将土地、在建工程或现房作为抵押资产,增强试点项目还贷保障,当抵押资产无法覆盖贷款时由第三方担保补充增信。
在监管激励机制方面,《意见》规定设定“三级监管责任”,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做好资金封闭监管。财政通过注资支持成立未来社区建设基金,同时对进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奖励并适当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