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资者群里都是“托” 团伙以虚拟货币诈骗上千万

202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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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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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8月27日电(郭其钰 苏礼昊)比特币、火币等虚拟货币近年来成为一些投资者热捧的对象,不少人因为所谓的巨额利润对炒“虚拟货币”情有独钟。记者27日获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受理了多起虚拟货币诈骗案,经初步查证,被骗人数近百人,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去年11月,赵先生报案称自己在手机APP里的钱取不出来了,金额近58万元。赵先生曾收到微信好友“AA”发来的一条投资虚拟货币课程推荐信息,点击之后,赵先生加入了一个微信交流群,群里既有投资“老师”,也有其他投资者

  讲课过程中,“老师”时不时向大家介绍投资虚拟货币,不少交流群中的好友也附和投资后发现虚拟货币涨势很好,心动的赵先生主动联系“AA”问起了情况。

  在“AA”指示下,赵先生下载了okex(比特币交易平台)软件,并在该平台花3万元一次性购买了4189.94个火币,随后再将火币投入“AA”提供的APP平台,通过该平台购买指定的虚拟货币。

诈骗团伙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 萧山检察院 供图 

  仅3天,赵先生投资的这款虚拟货币的价格就“增长了数倍”,此后赵先生在该平台先后投入58万元。然而当他决定先兑换部分虚拟币将收益变现时,才发现款项已被冻结。当天晚上,原本热闹的微信交流群也突然解散,群里的“老师”和“AA”都联系不上。

  经查,诈骗赵先生的是一个以境外某处为据点的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杀猪盘”模式,以“名师讲课”设圈获取被害人信任,再以虚假高收益引诱被害人上当,将购买的虚拟货币投入该团伙建立的虚假平台中。

  一旦投资者进入预先建立的微信交流群,群内组员就按事先分工,分别负责发直播课程链接和冒充股民讨论行情。被告人孙某是其中一个小组的成员,通过上述方式孙某和组员骗取金额460余万元,除孙某所在小组外,另一小组涉案金额达620余万元。

  “资金一旦投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资者往往很难提现或通过其他方式追回。”萧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任启栋表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国内也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任何人在国内发行、销售、交易虚拟货币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引诱投资者投资虚拟货币,都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该团伙已有5人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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